唐螂
  日前,本地媒體紛紛報道,廣州市將制定下發《推進誠信建設制度化方案》,建立“紅黑榜”發佈制度,並定期召開發佈會,通過報紙、廣播、電視、網絡、手機等媒體,發佈誠信企業“紅名單”和失信企業“黑名單”,通報對失信企業和個人懲戒措施。
  按照新聞發佈的主體單位看來,相關的單位包括市工商局、市質監局、市食安辦、市人民法院等部門。據介紹,“紅黑榜”重點發佈以下幾方面的內容:企業產品質量“紅黑榜”、企業環境信用評價“紅黑榜”、AAA級信用企業名錄、食品藥品失信企業黑名單、企業納稅情況“紅黑榜”、刊播食品藥品虛假廣告媒體名單、印製非法出版物的單位黑名單、農產品質量“紅黑榜”等。被列入“黑名單”的企業,監管部門將依法對其違法行為給予行政處罰。
  作為一名生活在廣州的普通市民,對有關部門打算公佈的紅黑榜自然充滿期待,因為,這對我們的消費行為和消費選擇,是有指導意義的。同時,我們當然也對“有關部門”的相關執法行為很感興趣,有了紅黑榜的榜單,我們至少能部分知道,這些部門近期究竟乾什麼去了,有些怎樣的工作實績。換言之,如果城市中真的定期有詳細的紅黑榜公佈,當然也間接向大家彙報了這些部門的工作成績。
  不過,從報道情況看,紅黑榜的公佈,恐怕還只是表達了有關部門的一個“良好願望”,儘管發佈新聞當天,也公佈了一些“樣板性”的榜單,但是,對“公佈”這個行政性行為,有關部門並沒有再進一步的詳細說明。比如說,定期“公佈”,指的是定多長時間?每周?每月?每季?再比如說,是多部門集中“公佈”還是分別“公佈”?如果是分別“公佈”,那麼,跟日常的執法公佈又有什麼區別?還有,按照所介紹的“公佈”類別,也有多種多樣,那麼,哪些應該“公佈”?哪些不“公佈”?界限應當劃在哪裡?再還有,那些被列入紅榜的企業,要準備“紅”多長時間?如果企業由“紅”變“黑”了又怎麼辦?這個榜單是“管”多長時間的?有沒有“回頭看”制度?……一系列的“公佈”細節,很遺憾的,都沒有一個可見的並能持之以恆做起來的操作方案。這令我們不得不懷疑,這是在“秀”紅黑榜,還是在嘗試紅黑榜這種新的制度?
  執法部門公佈“紅黑榜”,誠然不是直接的執法行為,但與執法成果直接相關,因而,沒有一個“公佈”程序和“公佈”內容的詳細規範,很難具有透明度和權威性。我們相信,按照《推進誠信建設制度化方案》,有關部門是很想在這個領域有所作為的,但是,如果沒有建設起“制度化”的實施辦法,又怎能把什麼什麼的“建設制度化”落到實處呢?我們真正期待的並不是簡單地拿著“紅黑榜”八卦一番,而是期待“紅黑榜”是一項具有約束的制度,而這項制度又直接與市場準入相關,如是,廣州的企業誠信建設才能真正“制度化”起來。編輯: 楊日  (原標題:期待企業“紅黑榜”是能落地的制度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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